邱鸿辉,福建省上杭县旧县乡尧埔村人。1929年4月参加铁场乡秘密农会任会长,同年7月参加中国共产党,8月参加农民武装暴动,任乡苏维埃政府主席。1930年5月参加红军在上杭县赤卫团任班长。1931年调闽西红军警卫营任副排长,后改编为红十二军仍任副排长。1934年因病回乡担任铁场乡党支部书记。红军主力长征后,留在闽西坚持游击战争。1936年新汀杭军政委员会成立前,在新汀杭工作团工作,后参加岩下山游击队(后改称抗日讨蒋军第七支队)。同年冬七支队转移到双髻山时,担任县苏维埃政府看守所所长。 抗日战争时期,参加新四军,在二支队第三团三连三班任班长。1938年春新四军二支队到达苏皖后,调军部特三连任排长、党支部书记,9月调军部侦察连任副指导员,后改任管理排长、党支部书记。“皖南事迹”后,在老三团任管理排长,七师五五团团部供给处任需军、含和支队卫生所任军需副官,团部消费合作社主任、无为二师二十一旅兵工厂军械股长等职。 1948年调东海荣军大队任副大队长兼一排指导员。 新中国成立后,转业回上杭任中共旧县区委书记,1955年任上杭县法院院长,1955年后任上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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